在实际的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单位需严格遵循上述关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各项要求。首先,在进行设计时,要确保设计依据充分且准确,涵盖最新的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于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部分,要详细且全面地收集和整理信息,如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等基本情况,以及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流程等工程细节,这有助于准确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环节,建设单位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合理预测其危害程度。这不仅需要参考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还应借鉴同类项目的经验和数据,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对于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建设单位要明确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分布,并对其防控性能进行详细分析。同时,要合理规划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确保其满足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在说明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的采纳情况时,要做到清晰、明确,如有未采纳的情况,需进行充分论证说明。
在组织评审方面,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选择合适的评审方式。对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则需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评审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评审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建设单位要认真对待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及时修改完善,并对最终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评审后,如果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必须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这是为了确保防护设施能够适应新的情况,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主要章节和内容进行编写,确保专篇内容完整、准确。同时,要认真收集编制所需的主要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核备案批复等,为专篇的编制提供充分的依据。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将设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报告进行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检查。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确保防护设施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建设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验收,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在实际的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单位需严格遵循上述关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各项要求。首先,在进行设计时,要确保设计依据充分且准确,涵盖最新的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于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部分,要详细且全面地收集和整理信息,如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等基本情况,以及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流程等工程细节,这有助于准确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环节,建设单位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合理预测其危害程度。这不仅需要参考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还应借鉴同类项目的经验和数据,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对于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建设单位要明确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分布,并对其防控性能进行详细分析。同时,要合理规划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确保其满足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在说明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的采纳情况时,要做到清晰、明确,如有未采纳的情况,需进行充分论证说明。
在组织评审方面,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选择合适的评审方式。对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则需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评审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评审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建设单位要认真对待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及时修改完善,并对最终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评审后,如果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必须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这是为了确保防护设施能够适应新的情况,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主要章节和内容进行编写,确保专篇内容完整、准确。同时,要认真收集编制所需的主要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核备案批复等,为专篇的编制提供充分的依据。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将设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报告进行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检查。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确保防护设施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建设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验收,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设计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
(四)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布,并对防控性能进行分析;
(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六)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采纳情况的说明;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投资预算明细表;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组织评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评审和开工建设:
(一)未对建设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进行防护设施设计或者设计内容不全的;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
(三)未采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措施,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未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的;
(五)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
变更设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完成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主要章节和内容
C.1 概述
包括任务来源及目的、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
C.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C.2.1 建设项目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在同行业中的水平、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自然环境概况、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生产制度、岗位设置、建筑施工工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C.2.2 工程分析
包括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主要技术方案及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工艺设备布局及先进性、建(构)筑物及建筑卫生学、辅助设施等。
C.3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
C.4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依照设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对建设项目应采取的构(建)筑物、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辅助卫生设施等进行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进行预算。
C.5 预期效果评价
结合现有同类生产的检测数据、运行管理经验,对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预测建设项目建设投产后作业场所中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应收集的主要资料
A.1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设计文件。
A.2 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a)建设项目概况;
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
c)原材料(含辅料)、中间产品、产品(含副产品)的名称及用量或产量;
d)主要设备数量和布局,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程度、操作方式等;
e)劳动组织、工作制度;
f)岗位设置及其作业内容、作业方法等;
g)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部位、存在的形态、主要的理化性质和毒性及危害的范围与程度;
h)新建项目类比资料,改、扩建、技改项目原有资料(监测结果、防护措施等);
i)有关的建筑施工工艺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工程类型、施工地点和作业方式等);
j)有关设计图纸(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布置图等);
k)其他所需的资料、文件。
A.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核备案批复。
A.4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